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TFI-01658-2024)涉及我市蓟州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鑫顺斋食品厂经营的油盐烧饼(糕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2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对天津市鑫顺斋食品厂生产的油盐烧饼(糕点)产品(规格:计量销售;生产日期:2024年4月8日)进行抽检。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TFI-01658-202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沙门氏菌项目不符合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4月23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向天津市鑫顺斋食品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上述相同批次的油盐烧饼(糕点)产品。经查,不合格批次油盐烧饼(糕点)产品共39箱,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报告当天,已无库存。当事人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对售出的不合格油盐烧饼(糕点)产品进行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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